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违规放飞无人机最高罚10万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违规放飞无人机最高罚10万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违规放飞无人机最高罚10万,玩具无人机按键说明,潘集航拍,秋景航拍10月18日据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消息为维护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军用机场净空规定》《通用航空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等规定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有关事项已经公布
东部新区有哪些净空保护区
据了解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东部新区涉及:三岔街道、草池街道、福田街道、玉成街道、石板凳街道、丹景街道、贾家街道、石盘街道、养马街道、芦葭镇、董家埂镇、海螺镇、高明镇、武庙镇全域范围
净空区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据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飞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根据《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上空放飞影响安全的民用无人机由净空区域保护区所在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四、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违规放飞无人机最高罚款10万元
重大活动期间的空域管控措施以地方人民政府公告为准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该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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